News Detail

解读NAMs先锋计划 | 类器官与器官芯片如何走向药物非临床评价应用

2026年9月28日,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《推进新方法(NAMs)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(“先锋计划”)》的通告。根据2026年第46号通告,该计划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类器官、器官芯片等新方法,如何从实验室研究走向支持药品注册的证据?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的《推进新方法(NAMs)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(“先锋计划”)》,为这一过程建立了更具体的沟通与验证路径。

本次试点聚焦药物非临床研究与评价。其关键在于:围绕明确的应用场景,用可靠、可重复且与人类生物学相关的数据,论证新方法能支持哪些评价与监管判断。


一

试点围绕具体的非临床评价需求展开


文件指出,种属差异、试验周期与成本等因素,使传统动物试验难以完全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。同时,NAMs仍面临技术成熟度有限、标准与监管指南缺失、数据生态薄弱等挑战。先锋计划将通过试点积累经验,为后续建立NAMs验证和科学应用的监管体系奠定基础。

计划中的NAMs以人类生物学相关性为导向,范围包括类器官、器官芯片等体外方法,以及计算机模拟、化学方法、离体方法、体内低等发育生物方法和这些方法的结构化组合。类器官与器官芯片是其中的重要方向。

哪些用途更值得关注?申请表列举了作用或毒性机制研究、毒性及靶器官预测、特定毒性终点评价、特定药代动力学终点评价、传统动物模型存在局限性的非临床评价,以及部分动物有效性模型替代、证据权重评估等应用类别。这些是申请分类参考,具体方法仍需经过评价与验证。


二

两类申请路径连接药物项目与方法开发


情形一是围绕具体药物开展应用。计划或已经将NAMs用于某个药物的非临床评价,并将相关数据作为药品注册申请的支持性数据,可申请加入。申请人通常为药品注册申请人,也可与NAMs开发机构联合申请。

纳入这一情形的项目,药审中心将采取“早期介入、及时沟通、全程跟踪”的工作模式,评价NAMs数据对相应监管决策的支持性。申请人需随药物开发持续提交相关非临床和临床研究数据,进一步评价方法的适用性与临床相关性。

情形二是由NAMs开发机构申请方法学验证。药物研发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均可作为申请人。文件鼓励多方联合申请,但各参与机构均应对拟申请的方法具有一定研究和验证基础。

纳入这一情形后,药审中心可根据需求与申请人共同确定验证方案,由申请人按计划开展验证,必要时启动联合验证或第三方验证。两条路径均要求明确用途、具有一定稳健性和可重复性,并提供已有验证基础;仅有技术概念或初步模型展示,难以支撑申请。


三

应用场景决定方法需要证明什么


应用场景(COU)是文件反复强调的核心概念,指NAMs在药物评价中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目的。申请资料需明确适用药物类别、研发阶段、预期用途、决策逻辑及局限性。每项申请只能包括一个COU,扩展应用场景需提交新的申请。

以申请表列举的肝毒性评价为例,围绕肝类器官或相关芯片开展申请时,除了描述模型结构,还需说明拟评价何类药物、用于哪个研发阶段、评价什么终点,以及结果如何参与决策。

从行业实践看,这意味着开发目标需要从“构建出模型”进一步推进到“证明模型在特定用途下能提供可靠信息”。形态和标志物可以支持模型表征,但不能单独证明方法具有相应的预测能力。


四

方法验证与数据质量成为关键要求


实施框架要求说明方法原理、试验系统组件、标准操作程序、关键性能参数、检测及统计分析方法,并提供质量控制程序。针对特定COU,还需论证预测性能,分析影响可靠性和重复性的因素。

验证工作需根据研究进展评价不同时间、人员、地点,以及关键原材料或试验条件变化带来的影响;合理选择对照药,并通过已有动物和/或人体研究数据论证人类生物学相关性。存在传统评价方法时,还需提供相应对比数据。后续验证计划应明确阶段目标、实施节点和通过判定标准。

数据质量方面,申请人应建立与COU相匹配的质量管理体系,参考GLP相关原则开展研究,确保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可溯源,并保留原始数据备查。


五

申请窗口与沟通机制更加具体


申请遵循自愿原则,可通过申请人之窗提出I类沟通交流会议申请,提交申请表及实施框架,将具体研究或验证报告作为附件提供。“会议目的”和“其他情况说明”需备注“先锋计划申请”,且不应合并其他沟通事项。

药审中心专项工作组和相应适应症团队将综合评价。优先考虑解决非临床评价特定问题、能弥补现有手段不足、提升预测准确率,并具有一定开发和验证基础的较成熟方法。拟纳入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纳入;未纳入的申请补充完善后可再次提出。

招募期为正式发布启动之日起五年。这是申请提交窗口,并非要求所有项目在五年内完成。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完成审评的品种或验证的方法,将按原计划继续完成相关工作。纳入后,双方将商定里程碑式沟通计划,申请人随进展持续更新实施框架。

图 “先锋计划”整体实施框架


精科类器官诚邀研发伙伴

共同申报先锋计划

精科类器官已围绕药物评价及实际应用场景形成了丰富的技术积累。依托万例规模、覆盖30余种癌种的类器官生物样本活库,以及类器官共培养模型、高仿生芯片和高通量药筛平台,我们建立了基于类器官的多维度药物评价体系,形成模型构建、药物筛选与验证相衔接的服务流程。在CAR-T有效性评价、ADC靶点验证与内化效率评价、AAV转导效率评价等应用中,已积累相应的模型、评价方法与实践经验,为围绕具体应用场景进一步开展方法学验证提供基础。

面向“先锋计划”,精科类器官诚邀药物研发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校及相关技术机构共同申报。我们期待结合合作伙伴的药物研发需求与既有研究基础,共同明确应用场景、梳理已有证据、完善验证方案,联合推进符合试点要求的药物非临床评价项目或新方法验证项目,让已有技术积累进一步转化为支持药物研发与监管决策的科学证据。

来源: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《推进新方法(NAMs)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(“先锋计划”)》及所附申报指南、申请表、实施框架;2026年第46号通告。

原文链接:

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《推进新方法(NAMs)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(“先锋计划”)》的通告(2026年第46号)

https://www.cde.org.cn/main/news/viewInfoCommon/8b24b04aacebe3269470c30ac806a634